作者:寇真真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铁路运输处
摘要:工会作为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是职工生活保障服务的核心实施主体,承担着健全职工保障体系、落实暖心服务、解决职工急难愁盼的重要职责。本文立足普惠化保障的核心内涵与时代价值,探索可落地、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服务实施路径,提出针对性优化提升策略。旨在推动工会服务从“小众帮扶”向“全员普惠”、“被动应对”向“主动服务”、“单一慰问”向“多维保障”转型,全面提升职工幸福感、归属感与安全感,为企业高质量发展、职工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实支撑。
关键词:普惠化职工;生活保障;工会工作;暖心服务
引言
普惠化职工生活保障以“全员覆盖、公平普惠、常态长效、精准适配”为核心原则,打破以往仅针对困难职工的专项帮扶壁垒,面向全体在职职工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、一线务工人员构建全方位、全周期的生活保障服务体系,是新时代工会工作转型升级的必然趋势。工会暖心服务作为普惠保障落地的核心载体,通过常态化、贴心化、精细化的服务举措,打通服务职工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切实当好职工的“娘家人”。基于此,本文深度剖析普惠化职工生活保障体系的构建逻辑与核心框架,结合工会暖心服务实践现状,梳理现存短板问题,创新优化服务实践路径,为各级工会推进普惠化职工保障工作、深化暖心服务落地见效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。
一、普惠化职工生活保障体系的核心内涵与建设价值
(一)核心内涵
普惠化职工生活保障体系,区别于传统针对性、救助式的职工帮扶模式,是以全体职工为服务对象,以职工生活、健康、权益、发展、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,整合工会资源、企业资源、社会资源,构建的全覆盖、多层次、常态化、数字化的综合性民生保障体系。其核心特征体现在三个方面:一是对象普惠,打破身份、岗位、收入差异限制,覆盖正式职工、劳务派遣职工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全体从业人员,实现服务无差别、保障无遗漏;二是内容普惠,涵盖生活救助、健康保障、就业赋能、法律援助、心理关爱、文体服务、便民福利等多维度内容,兼顾物质保障与精神保障、基础保障与发展保障;三是服务普惠,摒弃阶段性、节日式单次服务模式,建立常态化、制度化、长效化服务机制,实现职工需求随时响应、保障服务随时落地。
(二)建设价值
一是筑牢职工民生底线,提升职工幸福指数。普惠化保障体系补齐普通职工、一线职工、新业态职工保障短板,解决职工生活困难、健康隐患、权益受损、精神匮乏等实际问题,全方位改善职工生活品质,有效增强职工的职业归属感、生活幸福感与岗位安全感。二是凝聚企业发展合力,夯实发展根基。完善的职工保障体系与暖心服务,能够有效化解职工后顾之忧,稳定职工队伍,降低人员流失率。
二、普惠化视角下工会暖心服务创新实践路径
(一)坚持需求导向,实现精准化暖心服务
建立常态化职工需求调研机制,通过线上问卷、线下座谈、班组走访、一对一交流等多种形式,定期摸排不同岗位、不同年龄段、不同群体职工的急难愁盼问题,分类梳理职工生活、健康、维权、发展、文化等各类需求,建立职工需求台账与问题清单。针对差异化需求制定个性化、精准化服务方案,杜绝一刀切、模板化服务模式。针对一线职工重点落实健康保障、休憩便民、高温防寒服务;针对困难职工落实助学、医疗、生活兜底帮扶;针对青年职工强化心理疏导、技能提升、成长赋能服务。
(二)完善服务阵地,夯实普惠服务硬件支撑
统筹推进基层工会服务阵地标准化、全覆盖建设,打造“工会驿站+职工之家+职工书屋+服务中心”多位一体的普惠服务阵地体系。在厂区、园区、街道、商圈重点建设标准化工会驿站,配齐休息座椅、饮水设备、充电设备、急救药品、防暑防寒物资,为户外一线职工、新业态劳动者提供常态化便民休憩服务。升级改造职工之家、文体活动室,完善文体、阅读、健身设施,免费向全体职工开放。
(三)深化数字赋能,打造智慧化普惠服务
依托数字化平台推进工会暖心服务智慧化升级,搭建一体化线上普惠服务平台,整合福利申领、互助保障、诉求反馈、活动报名、法律咨询、健康预约、就业服务等多功能模块,实现职工服务“线上办、掌上办、便捷办”。借鉴各地数字化服务经验,打造本地化智慧工会服务端口,推出电子普惠券、线上福利兑换、一键求助等便民服务,打破时间、空间限制,让全体职工随时随地享受普惠服务。
三、结束语
普惠化保障体系打破了传统小众帮扶的服务局限,实现全体职工全覆盖、服务内容全方位、服务开展常态化,能够有效补齐职工民生保障短板、化解职工后顾之忧、凝聚企业发展合力。未来,各级工会需持续坚守服务职工初心,不断优化普惠保障体系、创新暖心服务模式,持续提升服务精细化、专业化、数字化水平,真正实现服务职工无死角、暖心保障不停步,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、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、增进民生福祉提供坚实保障。
参考文献
[1]王艳.普惠性职工服务体系构建路径研究[J].中国工会财会,2024(03):45-47.
[2]李娟.新时代工会暖心服务提质增效与职工权益保障实践[J].工会论坛,2025(02):78-82.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