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陶柏莉小区物业纠纷:当“两会精神”遭遇“基层肠梗阻”
近日,一场85%业主投票通过的解聘决议,在街道办21次退回申请、物业伪造签名、社区党委三次发文阻挠的连环剧中,演变成当代中国基层治理的荒诞样本。当“全过程人民民主”的时代强音与“物业至上”的现实在深圳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和坝光社区激烈碰撞,这场看似普通的小区纠纷,撕开了基层权力异化与资本媾和的遮羞布,更成为检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成色的试金石。
一、基层权力的“脱缰”与中央八项规定的“悬空”
街道办在法院未判决前悍然暂停招标备案,社区党委堂而皇之越界干预业主自治,这种“未审先判”的权力傲慢,将《物业管理条例》踩在脚下。物业伪造100余份签名、现金贿选、冒充业委会发油发米然后甩锅嫁祸、恶意撕毁业主大会宣传资料、威胁业委会主任的行径,在“维稳”旗号下竟能全身而退,暴露出某些基层政权已沦为资本的“守夜人”。当法律程序变成橡皮泥,业主手中的选票不过是权力游戏的道具。
2025年全国两会明确要求“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,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”,但陶柏莉小区的遭遇却折射出基层治理的“肠梗阻”:街道办21次退回业主大会合法议题的耐心,远超查处物业违规的效率;业委会主任被殴打仅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,与物业明目张胆违规却能置身事外形成刺眼对比。这种选择性执法,让中央八项规定“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”的要求在基层沦为空谈。正如中央纪委强调的,“对不作为乱作为、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要出硬招”,而陶柏莉事件中,基层权力的“不作为”恰恰是对中央精神的公然践踏。
二、物业的“毒瘤”与民生底线的“失守”
陶柏莉小区物业的“不作为”已突破民生底线:使用深圳市禁用的有毒地坪漆材料,威胁居民健康;违规围闭车库长达一年,严重影响业主生活;霸占业主共有物业区域,涉嫌侵占公共资产。这些行为不仅违反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更与2025年两会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”的要求背道而驰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提出“推动建设安全、舒适、绿色、智慧的好房子”,但陶柏莉小区的“毒地坪漆”“发霉车库”却成为民生工程的反面教材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,物业与基层权力的利益勾连。社区关联人士“只能承翰或坝光物业入驻”的赤裸裸威胁,揭开了前期物业与地方势力深度勾连的黑幕。这种“资本+权力”的利益共同体,让中央八项规定“厉行勤俭节约、反对特权思想”的要求在基层治理中落空。正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的,“严惩‘蝇贪蚁腐’,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‘黑手’”,陶柏莉小区物业的“不作为”背后,正是基层权力与资本的合谋。
三、业主自治的“突围”与制度破局的“曙光”
面对系统性绞杀,陶柏莉业主展现出令人动容的韧性:收集证据证明投票真实性、启动法律诉讼应对撤销决议起诉、成立专项基金支持维权。这种“家门口的民主实践”,正是2025年两会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”的微观注脚。全国人大代表陈卫国提出的“修订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推动业主自治机制完善”,为破解此类困局提供了制度方向。
具体建议:
1. 强化基层监督,打通“最后一公里”
参照营口市“物业管理服务专项监督”模式,建立纪委监委、住建部门、社区居民“三方联动”的监督机制,对街道办、社区党委的不作为、乱作为“零容忍”。
落实中央八项规定“开门教育”要求,将业主满意度纳入基层干部考核,对干预业主自治、包庇物业违规的行为严肃追责。
2. 落实业主自治权,重构治理生态
借鉴任城区“信托制”物业服务经验,推行“阳光物业”,公开物业费收支、公共收益分配,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,确保服务质价相符。
降低业主委员会成立门槛,简化备案流程,赋予业委会监督物业、选聘新物业的实权,避免其沦为“橡皮图章”。
3. 严惩违规行为,筑牢制度防线
对伪造签名、套取维修基金等行为,依据《刑法》以“伪造证件罪”“职务侵占罪”论处,提高违法成本。
推动《物业管理条例》修订,明确物业“不作为”的法律责任,建立物业企业“黑名单”制度,禁止涉事企业参与招投标。
4. 深化基层治理改革,根治权力异化
推行“街道吹哨、部门报到”机制,打破基层权力垄断,将物业监管、业主自治纳入网格化管理。
开展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”,整治基层干部“官商勾结”“权力寻租”,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。
四、结语:以制度之光照亮“幸福家园”
陶柏莉小区的抗争,不是简单的物业纠纷,而是公民权利意识觉醒与既得利益集团的正面碰撞。当85%的业主都无法行使法定权利,我们必须警惕:如果连家门口的自治都无法实现,“全过程人民民主”的根基将如何筑牢?
2025年两会强调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”,中央八项规定要求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”。陶柏莉事件的破局之道,在于将这些宏大叙事转化为具体行动:让基层权力回归服务本质,让业主自治成为常态,让物业真正成为“居民的管家”。唯有如此,才能终结“人民公仆为资本服务”的荒诞剧,让每个小区都成为安居乐业的“幸福家园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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